丢手绢;过去完成时
| 寄托天下 | 2004-09-21 12:09 | 浏览2598次 |
“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快点快点抓住他,快点快点抓住他。”[b]----题记[b][b]丢手绢的歌谣已经好几年没有唱过了,词却竟然还没有忘记。这个曾经是我每天必玩的游戏已经成了那种已经发黄卷边的老照片,让回忆慢慢从岁月中褪掉颜色。[b]我出生的医院现在已经变成大连市中心的一块草坪。18岁生日的时候我去了那里,坐在草地中央想18年前在这里见到世界的那团粉色的小肉球。那个时候的小肉球,可能连动一动脑袋都有困难吧。[b][b]我其实是讨厌语法的,TOEFL的语法竟然是三部分最低分,说充分明了我这个人不喜欢受什么条条框框的限制,想一个人不受拘束的说说闹闹。[b]不喜欢语法,但是却喜欢过去完成时的名字,尤其是他的英文,PAST PERFECT。记着MICHEL TREMBLAY有一部同名的戏剧,但是我觉的和我已经逝去的18年相比,那部剧的精彩程度就差的多了。[b][b]早就过了暗恋婉君的年龄了。那时我好象还没有上学,属于屁事不懂的那种小孩子。当然也就不会为了琼瑶阿姨的风花雪月掉什么眼泪。[b]其实我现在根本就不记的婉君讲的到底又是谁爱上了谁然后又被谁抛弃的故事。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和那个曾经的小小新娘。[b]我想可能婉君,或者说金铭,会是我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最早的梦中情人吧。只记的她有胖胖的小脸和明亮清澈的眼睛。[b]那样的眼睛,以后我再也没有看到。[b][b]那时候我把追不到婉君归罪于我不会看表和系鞋带。这两件事似乎曾经让爸妈对我的智力发育很是焦虑,还好我没有彻底傻掉,至少除了系鞋带和看表以外,我还很不错。[b]另外好象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终于可以熟练的看表或者系鞋带了,估计爸妈肯定恶狠狠的松了一口气。[b][b]我小时候曾经是个乖的可爱的孩子呢。记的看过一部动画片,讲小猪乱吃糖葫芦,结果肚子都拉的一塌糊涂。于是我就对那种一串串亮晶晶红彤彤的东西充满了敬畏。一直到初中都没敢吃过一次。但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强逼之下咬了一口,遂上瘾。多年的敬畏也作平抛运动,不知道哪里去了。[b][b]高中的学校离家非常远,每天早上6点就要去赶校车。从家到学校,差不多50分钟的路程,是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b]校车上的,先全部都是学长,慢慢不知不觉地自己也被学弟学妹们包围了起来。50分钟一般都少不了一段“玉皇顶墓园“的售坟广播广告,然后就是大家讨论作业题的声音,讨论昨天晚上热门电视剧的声音,讨论学校里哪个老师最帅的声音,讨论校服怎么这么难看的声音,偶尔还有头天夜里没睡好的同学几声呼噜。[b][b]如今每天依然坐地铁上学,听周围的嘈杂法语,有时候就想起校车。[b]于是便想要流泪。[b][b]今年的8月像蒙特利尔的南风一样吹过,我成熟了,或者说开始逐渐衰老。[b][b]现在我很喜欢去BEAUDRY的一家叫LES POMMES的咖啡店,要一杯温暖的FRENCH VANILLA和两个TOFFEE GLAZED,然后一个人埋头看那些枯燥的已经不仅仅是乏味的生物或者化学。我多希望还会有心情去翻一本不管什么内容的破旧小说,然后时不时的听听自己喜欢的老歌新歌。可是现在已经长大了,那种闲情也不会再有了。ACTINOPOD和FORAMINIFERAN的区别是我最常看的,只因为教授说它很重要。[b][b]其实18岁和19岁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从童年的世界中走出,抖落所有的回忆,然后再走进一个可能精彩可能无聊的平行世界。[b][b]突然开始喜欢纯色了,爱上那些大块的大红大绿大蓝大紫。没有边际,十分嚣张的那种颜色。其实那些是很纯情的颜色,不妖娆,没有粉粉浅浅的魅惑,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感情和做人方式。于是在一元店买了大大小小的色卡纸,剪成大块胡乱钉在墙上,越乱越好。[b]别人我问乱七八糟的干嘛呢,我说这是我的毕加索,我的莫奈。[b][b]随风总说男人太纯情了不好。我就和他说其实我依然把自己定位成男生。我不想要两个人的世界,因为我的世界太过精彩,不希望与任何人共享。[b]人纯情了又有什么不好?如果大人的世界都和我的世界一样简单,生活该多美丽。[b][b]我认识MCGILL的一个女生,人很端庄也很美丽。更喜欢的是她小儿一般的心情。[b]她说无所谓在男孩那儿画上大象还是猛犸, 但如果我在未来的美女胸前画上太阳, 是否能够让她一生都不曾感受到寒冷?[b]我喜欢这种有些放肆却生机昂然的文字。[b][b]8月24日,恰恰是MCGILL欢迎新生的日子。看见很多人都坐在LOWER CAMPUS的草地上玩一种叫DUCK AND GOOSE的游戏,竟然和丢手绢惊人的相似。[b]开始的时候我想走过去告诉他们,在遥远的中国,孩子们也玩一样的游戏,叫丢手绢,还有好听的歌谣。[b]后来无奈的发现他们显然已经对这种老套的游戏不敢兴趣,转而开始分享刚送来的PIZZA。于是我就走了。[b][b]走到PAVILLION TROTTIER的时候,我突然想最后享受一次童年,在我真正进入大人的世界之前。[b]在洗手间里拿了两张纸巾纂在手里,和小时候一样连蹦带跳的跑出去,边跑边唱丢手绢。[b]可是唱了不久,迎面就走过来了几个人。他们用诧异的眼神看着这个可能是精神短时间错乱的小孩子。[b]我很尴尬,就又恢复正常,安安静静的走过去了。那一瞬间我很难过,因为我真的长大了。[b][b]“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如今那一方手绢已经带着我的童年,不知道被丢到哪个小朋友的后面了,他没有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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