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都市白领之加拿大轨迹
寄托天下 | 2004-12-23 14:19 | 浏览1947次 |
2000年9月,我独自一人作为移民来到加拿大多伦多。人在多伦多的时候,我还仍然是国内某知名外企的地区负责人,而且仍然还拿着工资。因为公司需要我回国继续工作半年,以完成业务交接。
来到加拿大的第一个星期,我就决定立马去英语学校学英语,反正也是免费的。于是我先到离租住的房子最近的一家免费英语学校。首先要面试,以决定把你分到哪个班。我前面一个肤色黝黑的中年妇女费力地用英语说出自己的名字,并说来加拿大已经三年了。她被分到了二级班。然后是我,我和面试的老师谈了一会儿,他问我来加拿大多长时间了,我说,“三天。”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说,“你不是开玩笑吧!”我说当然不是,我准备进TOEFL班,考TOEFL,然后报考研究生院。他听了后说,我们这儿最高只有五级,你得去有TOEFL班的英语学校。要通过考试才能进TOEFL班,考试至少要达到6分以上,满分8分。最近的学校在劳伦斯路,从这里你大概得倒两遍车。
我立即打电话过去预约考试,考试被安排在三天之后,包括比试和口试。考试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我的平均分是7.5分。在外企工作了五年,这个成绩是我预料之中的。TOEFL班9月初才开课,还有不少位子,于是我顺利地进入了TOEFL班。
班上有一个同学有60多岁了,是孟加拉华人。他说他二十岁时来多伦多,来的时候身上只有50加元。来的第二天就到华人餐馆打工。这一打就是四十年。现在他终于有了自己的餐馆,住在多伦多万锦市的香港人区,但人也到了不惑之年。他说如今房子车子都有了,要把年轻时应该做而没做的事补上,所以他才来英语学校的。由于我住得远,他经常用车送我。我说,“什么时候我自己有车就好了。”他对我说,“小丫头,我看你又聪明又上进,我担保你三年之内就能买车,五年之内就能买房。”我将信将疑,但记住了他的话。他的故事很打动我,我觉得年轻就应该做年轻应该做的事,比如读书,最好还是趁年轻。
在TOEFL学校学了两个月,我就报名参加了TOEFL机考。机考的好处就是一年365天,364天都可以去考试,除了圣诞节。我着急考试的原因是因为答应了国内的外企公司,在年底前回国,继续工作半年,交接工作。TOEFL机考的成绩在按了交卷键的同时就出来了。只是作文成绩要20天以后才能出来。一看成绩我就知道可以申请研究生院了。于是用回国前的一个月在家打印申请资料,寄给我感兴趣的研究生院。寄完了资料,嘱咐我同屋的老外帮我收大学的回函,我就打道回府,回国上班去了。
我同屋的老外是约克大学的音乐系博士,我常纳闷,音乐博士毕业能干什么?搞音乐还要博士级的理论水平吗?我最后的结论当然就是,浪费时间!他非常希望我申请约克大学,这样就可以和我成为校友。但约克大学的工程学院很没名气,所以我根本就没申请。
一回国,我就马上恢复了在外企的紧张工作。我的很多客户知道我要走了,都很惋惜。有个客户甚至买了一套价格昂贵的套装送给我。要在平时我绝对不会收,难保这个客户在打什么别的主意。但我去意已定,看来他也是真心要送件礼物 给我,那就留下做个纪念吧。
我的客户大多是房地产业的经理或老板,有些在全国的房地产业都赫赫有名,身家千万甚至过亿,黑道白道通吃。理所当然地,我也要与政府官员打交到,包括局长市长级人物。经常和客户打交到,年轻漂亮的面孔有时非常让人尴尬。最让人尴尬的是,如果我着便装出席晚餐,经常会有不熟悉的客户在刚见面时以为我是公司的“公关小姐”。所以我学乖了,晚上和不熟悉的客户吃饭,一定穿正装,不管对方是否正装。西装裙笔挺,有时带上公文包,十足我公司男同事的形像。一见面二话不说,首先递上地区代表的名片。即使让人认为没有女人味,也比让人误认为“公关小姐”强。不过到了谈合同和技术问题的时候,就再也没人去管我是好看还是赖看,甚至连性别都忽略了。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精明的头脑,敏锐的市场判断力,和过硬的技术。
我大学一毕业,就因为机缘巧合,直接进了外企。到如今算来已有五年多了。能在知名外企摸爬滚打坚持到五年以上的,在当时也算是凤毛麟角了。我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已足够长,成了元老级的人物。我的上司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清一色的老外,而且更换频繁。别管人家老外厉害也好,笨蛋也罢,就因为是外派中国,人家就是你的上司。你想再爬得高点儿吗?光有出色的业绩是不够的,拿个洋学历或是洋身份吧。我的同事大部分都在工作二,三年后离开。就连接电话的秘书小姐也去了新加坡留学。而我刚进公司时对桌的男同事则是在我到公司半年后去了美国的名校读MBA,后被其就职的美国公司派驻香港,成为年薪百万一族。他是我非常佩服的人之一,属于聪明绝顶的那一类。他是天津人,据说他是天津市当年高考的文科状元。后来我又当面向他证实了他TOEFL满分一事。终于觉得他属于华山论剑一族,我是无论如何都望尘莫及了。他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但不久前通过电话,他说在香港工作极其辛苦,经常24小时不眠不休。因为白天要工作,晚上还要与美国的总部联系,商讨商业战略。在短短的电话对话里,他提了好几次,等再多挣些钱就不干了,回来自己开公司。但挣钱什么时候才算够多?
我的另一位同事也是我的好友,则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客户,比她大十多岁的房地产大亨。结婚她后就辞职不干,随老公去了深圳,我们也渐渐地失去了联系。三年后我意外地再次见到她,她看起来很憔悴,很不快乐,人也瘦了很多。她本来就够瘦的了,这再瘦下去则有形容枯槁之嫌。我问,“萍,你怎么了,过得不好吗,怎么一直都不跟我联系?”她一张嘴,眼泪都快下来了。她说,“刚到深圳时还好,一切都很新鲜,老公对我也蛮体贴。后来我怀孕了,老公也逐渐把注意力放在了事业上。后来我听说,老公在好几个大城市都有别墅,别人都说他在外面养女人,具体的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一年里根本见不到他几次,有时打电话都找不着人。
我每天就和保姆,孩子呆在家里,要不就出去逛街。前段时间公安局突然查他,他说要出去避避风头,然后就先去了香港,至今音讯孑无,人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一天到晚打电话来的什么人都有,后来我吓得在家连电话都不敢接。我妈说不如带孩子回娘家待一段时间吧,所以我就回来了。”望着我昔日小精灵一样充满了灵气,漂亮的同事兼好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真是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嫁个千万富翁真的好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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